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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

新预算法助推税收法治

阿东 9年前 (2015-01-14) 851浏览 0评论

曾经,一些地方“按指标征税”,或“低税竞争”,或收“过头税”;如今,新预算法发出禁令,“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曾经,人们形容超收收入成了“年年都要收获的馅饼”;如今,新预算法规定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化解超收的冲动。 新年伊始,完成20年来首次大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正式付诸实施,这是我国财税法治建设乃至整个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作为统摄具体财政收入、支出和监管制度的“财政宪法”,预算法旨在规范政府收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