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工作一般于考后两个月进行,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温馨提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专业阶段考生可在网报管理系统中提交成绩核查申请,并在规定之日内到现场交费确认。
成绩管理
应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
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粘贴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证书办理
专业阶段合格证管理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一科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