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24,10年。

标签:人社厅函〔2014〕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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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4〕374号

阿东 10年前 (2014-10-22) 799浏览 0评论

这个370号人社部网站木有,中税协的有,核心意思是,旧的证书还是有注册效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